佛山陵园落实绿色生态葬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佛山陵园在民政局党组的带领下,全力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坚持把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与倡导厚养薄葬、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开展节地生态、绿色环保安葬理念的宣传工作。清明期间,开展“鲜花换烧纸、踏青遥祭”等活动,倡导通过诗赋、写祭文、家庭追思会、鲜花等绿色环保的祭扫形式来寄托哀思。”通过悬挂条幅、电子屏、电视宣传片等渠道,广泛宣传殡葬改革新举措,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落实政府折子工程。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民政局零百千万工程,更好的服务群众,将万元以下墓的销售作为全年重点任务执行。并将每月万元以下墓地的销售情况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上报到民政局殡葬办公室。
三、打造绿色生态园。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指导意见》。及北京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绿色生态殡葬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京民殡发[2015]379号文件精神,以及十三五规划,在我市经营性陵园建造节地生态安葬园。倡导建设单人骨灰安葬或双人骨灰合葬占地小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节地型墓位。提倡地面不建墓基、地下不建硬质墓穴,墓碑小型化、微型化、最大限度降低硬化面积。